包头商标注册_代理_申请

包头商标注册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站内公告:欢迎来到包头商标注册公司!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包头晶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包头商标注册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包头商标注册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包头晶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20 08:42:45

我们都知道注册商标在转让的时候,是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转让的。那么包头商标注册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

(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

(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送商标局审定,核准后刊登于《商标公告》,并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转让即告完成。 

个体户商标续展时间,有些社会生活当中比较知名的这些个体工商户也注册的有自己的商标,但是,商标局并不会因为申请商标续展的是个体工商户就会有所怠慢的。那么个体户商标续展时间是多久?个体户商标续展时间个体户商标续展时间是多久?

(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

(二)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

(三)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辖。

(四)转让、续展、变更等成功后会发给核准转让证明、核准续展证明或通知书,变更合格通知书,不发新的商标注册证,这些证明或通知书需要和原注册证一起使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条件,究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该请求书中申请专利的类别明确;写明了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

2、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请文件的字迹和线条清晰可辨,没有涂改,能够分辨其内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笔迹绘制,并且没有涂改。

3、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已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且其所属国已同中国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共同参加有关国际条约,或者可以依照互惠原则办理。

4、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按照规定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申请受理不授权的7个原因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1.不符合上述受理条件①②③之一的;

2.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的;

3.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

4.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5.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的;

6.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

7.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的。

大多数商标在注册之前申请人会委托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如果查询到近似商标,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会告知申请人并建议他们换一个稳妥一些的名字,才会把商标正式提交申请。这么做是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但是,存在在先近似的商标就一定不值得尝试注册吗?并不是这样。并非鼓动大家去申请驳回风险高的商标,只是不同的申请情况,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那么,当查到近似商标时,哪些情况可以尝试继续注册呢?

1、事先使用过,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的商标在申请之前已经被投入使用了,不仅如此,甚至已经具备了一定知名度。这种商标在注册的时候很可能会遭遇在先近似的阻碍。对于这种类型的商标,放弃注册和换商标成本太大了!继续注册也有可能会被驳回。但是因为其投入使用并具备一定知名度,只要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驳回复审成功率很高。

2、非常喜欢的商标倘若想要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苦思冥想、极其喜欢的商标名称,而近似的商标里又没有完全相同的商标,这种情况也值得一试。这是因为商标的近似判断有一定的主观判断,在商标审查时此类情况是否被判定为近似其实并不能准确得知。在知晓风险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愿意尝试,继续注册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为了喜欢的商标,值得搏一搏。

3、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如果发现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那么也可以尝试注册,不过在这之前需要对近似商标提出撤三申请。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

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制度,是为了避免浪费商标资源,鼓励商标注册人积极履行商标使用义务。他人注册的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想要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用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理由,申请撤销其原注册商标,以给予自己商标注册机会。

我们一再跟客户强调商标注册需要做前期查询,而查询的商标申请资料仅限于商标局已经在数据库对外公开的部分,在申请日与商标局公开日之间存在一定数量查询不到的商标,因此查询本身客观存在一定的盲区。同时对于商标相近似判断存在模糊地带,换一个说法,同一商标由不同审查员来做相近似判断是存在不同判断结果的可能。

因此,我们给客户的查询意见仅供客户参考,换句话说,所有专业代理机构的查询意见都是给客户参考,不是绝对的,只是越是诚信的专业代理机构,其查询意见越有参考价值。如果有人告诉你这个商标一定行,那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当然,这并不代表这个商标将来一定不行,只是客观事实是所有商标注册均存在不确定性。举个例子,一家公司注册28个商标,查询之后,告诉客户根据查询结果通过率是高的,最终审查结果是27个通过,其中1个被驳回,驳回的理由是在该商标申请日之前有一个文字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但在申请查询时该商标申请未公开,这样连复审的机会都没有。

理论上讲,28个商标通过27个,通过率是很高的,德力的专业应该是得到认可的,但是事实上客户仍是不满意,因为被驳回的那个商标是客户前期主推的商标,对客户影响较大。我们可以理解客户,更换商标给客户带来一定的不便与损失。我们也尝试看如何避免这种情况产生,一种好的服务体验是没有问题产生,而不是产生问题之后分清是谁的责任。

做为诚信的专业代理机构,确实是无法保证商标申请的通过率,因此我们提醒广大的客户要清楚地认识到没有100%的商标申请通过率,请客户特别针对商标申请中的情况,拟定好前期商标推广的策略,不成功带来的经济损失或影响,具体操作也可以与我们交流,我们乐意为客户提供这方面的专业意见给客户参考,实现我们服务的增值,也同时提升我们服务的客户体验。


 

上一篇:如何提高包头商标注册成功率?

下一篇:包头商标注册证专用权的误区